“安全防火保证书”是指在安全领域中,个人或组织自愿作出的书面承诺,保证自己将采取一定的措施或行动,以确保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降低,从而保障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有关于安全防火保证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第1篇:安全防火保证书
为了加强雍景豪庭的安全防火管理,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本使用单位内的防火安全,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本单位现向雍景豪庭管理处作出如下责任保证:
一、严格遵守《消防法》,认真贯彻执行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随时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予以积极配合。
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常进行自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发生安全事故,及时组织处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查处。
三、对员工和家人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四、必须自备符合消防要求的灭火器(容量2千克以上)至少1个以上。
五、家居装修要符合管理处和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电气线路必须由持证的合格电工安装,并要符合用电安全规范。
六、不损坏、遮盖、阻挡、挪用消防设施,不阻塞消防通道。
七、单位内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物品。
八、单位内用电不超过原有设计用电负荷,不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及私自接驳室内外电器线路。
九、不将燃气用于煮食及洗澡以外的用途,不私自处理瓶装液化气残液。
十、按安全规范使用管道燃气和燃气用具,严禁私自接驳或封闭燃气管道。
十一、不私自燃放烟花、炮竹,煮食、燃点香烛时必须有人在场。
十二、离开单位时认真检查,不要遗留火种,长时间离家应关掉电源总制。
十三、发现本单位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管理处或报警;发现其他单位的安全隐患,有责任立即通知该单位业主、管理处或直接报警。
如因本单位使用人或访客违反上述保证,而发生消防事故,本单位及单位业主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编号:单位业主:年月日
第2篇:安全防火保证书
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营造一个绿色、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我作如下森林防火承诺:
一、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烟台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禁火令》、《栖霞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懂法,决不以身试法。在护林防火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护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5月31日为戒严期,元宵节、清明节为防火关键期)内,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坚决不在野外用火。
二、严格执行森林防火“五不准”,并坚决做到:
1、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2、不在坟头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3、不在林区及周边焚烧地边杂草、农作物秸秆;
4、不在林区吸烟、野炊、燃放可移动火源;
5、不违法、违规在林区实施爆破和实弹演练。
三、管好自家人,对小孩、老人及痴、呆、傻等理智不健全和精神病人的野外活动加强监护;主动对进入本村的陌生人、路过进山通道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劝导,促其不在野外用火和乱扔烟头。
四、一旦发现山坡或林区有火情,及时反映,或立即拨打电话向镇(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反映,报告起火地点、火势大小等内容,并积极参加扑救。报警电话:臧家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5511001;市林业局:5260901;市公安局:110;市政府值班室:5212920。
以上承诺,我保证做到,绝不违反。若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的处罚,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教师(承诺保证人)签字:
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分管校长(签名):
校长(签名)
臧家庄中心小学
20xx。3。27
第3篇:安全防火保证书
为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和《集美大学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的有关精神,切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扎实推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保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将认真抓好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保证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作为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本人将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将指定一名消防管理人或兼职消防员具体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建立健全逐级的岗位防火责任制(包括领导责任制),切实作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三、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法律和校规,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保卫处消防科的指导、检查和督促。主要做到:
1、要制定消防工作计划,要组织落实各项消防管理措施,要认真作好消防工作的年度总结。
2、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档案。对重点防火单位和部位要建立健全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张挂。要建立专项的消防安全工作档案,日常的防火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并装进档案。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案可查。
3、要认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培训,做到本单位师生员工熟悉“二知三会”,即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会报警、会疏散自救和会协助救援。
4、要加强对师生员工(含聘用的临时工)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不拘形式、反复强调;做到爱护消防器材、学会使用、维护和保养;重在经常性教育和管理,严禁未经批准的明火作业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和在禁烟区吸烟等。
5、要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消防器材及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6、凡是在公共聚集场所开展各类大型活动,举办单位应按《集美大学大型公共活动报批表》的规定进行报批,并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方案,要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保证应急时人员能够及时疏散,
7、要加强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特别要重视节假日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节前要认真抓好安全检查工作,尤其要查找消防安全方面的漏洞和火灾隐患。要求主抓的重点部门、部位包括:校部大楼电梯、各片区食堂的油炉、煤气、建筑或装修工程的易燃材料、违章用电、电焊设施、电机供电,各类文件、财物、资料仓库、学生宿舍、厨房餐厅、图书馆、档案室、工商院报告厅、艺术学院音乐厅、财院小礼堂、体育场馆、教学大楼实验室、国交和财税接待中心、网络中心、以及校内印刷厂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要做到经常而全面的防火检查,力争早发现早整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共创“平安校园”。
四、将建立健全由本人领导下的义务消防队(组)组织,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保卫处组织的防火知识学习和灭火演练,特别是对新上岗人员要进行防火安全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努力使所有人员做到会报警、会用灭火器、会救初起火灾。
五、将抓好逐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正常做到班前班后检查;营业点、工作室、科室等要周检查;单位要月检查;兼职消防员要经常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解决,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送保卫处消防科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火灾隐患整改或消除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做好文字记录,及时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
六、将加强值班巡视工作,坚持防火重点部位的24小时值班制。将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范围,做到下班后要拉闸断电,切断火源和电源,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切断电源、火源、气源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现和处理的各种险情,将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消防安全员报告。
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将严格执行《关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规定》。
八、用电线路、用水管道的安装、维修,将根据后勤集团的规范进行。
九、将加强对火源、电源、气源的管理,严格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机房、实验室等场所应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生产、科研、生活用的明火将做到定人、定点、定措施。在禁火区动火将严格报批手续。
十、对从事电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等工作的人员,将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等专项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十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将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验收时将通知保卫处消防科人员参加。任何单位的二次装修,保证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基建部门要报请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并将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书复印件呈送保卫处消防科存档备案。
十二、将努力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火灾,将按照《集美大学消防工作管理条例》(集大保3号)第四节第十四~第十七条规定的灭火工作预案进行。
十三、对防火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将进行批评教育或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四、本防火安全保证书一式两份,由单位和保卫处各存一份。本保证书自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签字人若有变动要办理交接手续,并送到保卫处消防科备案。
单位负责人(签字):
总支书记:
院长(部长、处长、主任、总经理等):
年月日
第4篇:安全防火保证书
春天是干燥多风季节,按照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为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学校要求每位学生做出以下保证:
1、保证不玩火、不带火种,不进山玩耍。发现火灾迅速拨报告大人或打火警电话119。小学生一律不准参与扑火。
2、上坟不准烧纸,不准烧田埂。
3、不在野外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道内。
4、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后再倾倒。
5、不在禁放区及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6、爱护学校的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
7、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8、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9、不玩弄电器设备。不利用电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10、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11、对液化气钢瓶,严禁用开水加热、火烤及日晒。不准横放,不准倒残液和剧烈摇晃。
12、家中不可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3、切勿在走廊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以上几条若有违反,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完全责任。
保证人:XXx
XX月XX日
第5篇:安全防火保证书
一、目的: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师生安危重于一切。为加强学校用电、防火安全工作,增强教师的用电、防火安全意识,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和师生的生命安全,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区教育局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与学校教职工签定炼化中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安全责任人: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对校内学生、教师的安全为直接负责人。
三、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完成各种用电工作,不能私自安装和乱拉乱接电线。
2、各处室的电源和用电器材由该处室领导负责管理,即用即开、不用则关,特别是放学、放假,更要特别查看,确保万无一失。
3、校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电热壶等大功率的用电器。如必需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者,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谁使用、谁负责;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4、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者,学校将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5、经常性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学,严禁学生弄电、玩火,损坏消防器械设备。
6、在微机课及实验教学过程中,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按规范程序操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7、定期自查电源电器和消防火灾隐患,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否则,造成严重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四、责任追究: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任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教职工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学校法人签字:教职工签字:
商家,将根据各分店具体规定对其进行罚款并通报批评、甚至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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