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护理工作核心职能制度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医疗质量。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护理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本文分享护理管理工作制度的内容。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护理工作核心职能制度

第1篇:护理管理工作制度-护理排班制度

排班是预先对某段时间的工作所做的安排,护士长至少应在排班实施前一星期公布,以便护士做好安排,确保护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1、排班原则

①以病人护理需要为中心,保证护理质量

②能级对应,合理比例,确保工作效率

③以岗设人,弹性排班,紧急情况适当调整

④公平公正,尽量满足护理人员的学习时间及特殊需要

2、排班要求

①由护士长根据病人情况,工作需要进行科学排班。

②护士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完成医院规定工作时间,所有休假、欠休、补休应体现在排班本上,公休假、探亲假原则上不能跨年。

③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班次,如需调整,必须由护士长更改。排班生效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所有排班更改只能在周一至周五,至少需要在24小时前提出。换班人员应对换班全过程负责(换班者应找与自己工作能力相等或较高,工龄相同且愿意换班者)。

④请求安排休息日(调休或工休)需在排班生效前提出。原则上不予以连续调休,连续调休期间不享受周休。

⑤遇到周末或节假日护士长应在常规排班的基础上安排主管护师(或高年资护师)作为加强力量,以确保护理安全。

⑥节假日期间排班表应按规定提前上交护理部。

3、夜班制度

①凡被医院聘用的护士,在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夜班工作,夜班天数、工作情况与考核、评优、晋升挂钩。

②护理人员夜班天数(坐班)原则上规定:39岁以下≥90天/年;40~44岁≥50天/年;45~49岁≥30天/年,45岁以下护士长每年值夜班数≥12个。科室可根据病区人员情况自行调剂。

③原则上50岁以上的护理人员不值夜班(不包括睡班),特殊情况,按院部及有关规定要求(如哺乳期10个月、妊娠7个月以上不值夜班)。

④因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夜班的,须持有医生证明并附病历检查报告单、个人申请报告,护理部组织专科专家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科室、护理部商议后报院部审批后决定。

第2篇:护理管理工作制度-护理人员请假制度

1、病假凭本院有效疾病诊断证明。院外病假条只认定住院治疗疾病证明书。

2、各类休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护士长签字报护理部批准后,按人事科有关规定办理。

3、护士长休假或外出,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护理部主任签字,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按人事科有关规定办理。

4、护士有病或有事,非紧急病、事假需本人亲自来医院请假,经护士长同意办理请假手续,不准电话请假。

5、因病等原因不能上班,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护士长,开具假条,未经请假未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离岗要请假,一般不超过30分钟,超过者按半天补休计算。

凡属下列情况者可酌情分别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及奖金激励等。

1、助人为乐,社会上受到好评,为医院赢得荣誉。

2、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杜绝了差错、事故、并发症及护理缺陷等发生。

3、服务态度好,医德高尚,经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事及领导的好评。

4、全年全勤,年上夜班超过规定数超过110天(睡班除外)。

5、全年护理质量及服务质量考核均达标,无重大差错,质控分数前三名。

6、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护士长。

7、临床护理优秀带教老师。

8、在市级以上单位活动中,团队精神好,为医院赢得荣誉者。

(二)惩戒制度凡属下列情况者,经护理部综合评议,给予通报批评或酌情扣发科室或当事人一定的劳务费。

1、违反医德行为规范和护士行为规范。

2、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在进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

4、由于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发生护理差错、纠纷、护理并发症及发生上述情况后隐瞒不报。

5、不服从护理部工作安排,不遵守请假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6、在护理部组织的月检查,季检查、夜查房及平时质控检查中被发现问题者。

第3篇:护理管理工作制度-护理告知制度

履行告知义务是尊重患者权利的需要,是维护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方式,也是护理人员自我保护的需要,能充分体现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有利于促进和谐的医患关系,取得患者的理解与配合,保证护理过程的安全、顺利。

1、入院告知要介绍环境、设施、人员。

2、告知住院须知,医院规章制度,如陪护探视制度、作息制度、病房要求、呼叫系统的使用等。

3、住院安全告知,告知患者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防止意外伤害,不私自离开医院。告知婴幼儿、老年患者、精神障碍者护理的注意事项,告知后应签字保存。

4、执行各项护理操作前向患者告知,操作的名称、目的、必要性、主要的程序步骤;操作中可能出现的不适、创伤性,应承担的风险,操作后注意事项等。

5、各种检查、化验前要告知患者检查的目的,注意事项,请患者配合。

6、以出院指导的形式告知患者出院后疾病康复知识、正确用药方法、饮食、休息要求、功能锻炼方式、复诊时间、电话等。

第4篇:护理管理工作制度-患者的隐私保护制度

1、护理人员执行护理的治疗过程中,应关心,爱护、尊重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对患者就诊内容不得向他人泄露。

2、对病历研讨、会诊应谨慎处理,与病人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人员必须征得患者同意才能在场等。

3、门诊室做到一医一患,病人在导诊台排号,导诊护士做好病人疏导工作,避免患者拥堵在医生周围。

4、急诊和抢救室设置隔帘,确保患者在抢救过程中的隐私不被窥探。

5、护理人员在实施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凡涉及到患者的言语有可能造成患者不良情绪的,避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其他人前或公共场所谈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患者的隐私和医密,以避免造成对患者不必要的伤害。

6、对于涉及隐私保护的住院患者,不宜在病房床头卡片和住院一览表中体现,避免泄露患者病情。

7、不得歧视患者,病人患有有损个人名誉等疾病时需要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应使用规范性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艺术与技巧。

护理投诉管理制度

1、凡是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自身原因等而引起的病人或家属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回护理部的意见,均属护理投诉。

2、接待投诉人员要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耐心做好解释安抚工作,尽力帮助投诉者解决实际问题。

3、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记录本,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调查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4、护理部主任和护士长接到投诉后,及时反馈,并调查核实。科室应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5、投诉经核实后,护理部可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向护士长提出整改管理流程和措施要求和建议,要求护士长和当事人向投诉病人诚意道歉,取得病人的谅解。对当事人批评教育或书面检查处理,因护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给病人造成损害情节严重者,按医院规定处理。

6、护理部每月在全院护士长会上总结、分析、并制定相应措施,对全年无护理投诉的科室给予表扬。

第5篇:护理管理工作制度-分级护理制度

(一)分级护理原则

第一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条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三条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四条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

第五条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第六条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2)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第七条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监测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3)准确测量24小时出入量;

(4)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第八条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每日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4)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实施安全措施;

(5)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第九条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2-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4)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第十条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3-4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4)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第十一条护士在工作中应当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

护士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出现问题,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

第6篇:护理管理工作制度-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5-10分钟到科室,阅读病室报告、护理记录等,做到四看五查一巡视。在接班者未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病室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日班须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夜班工作。

4、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不符时,应立即查问。接班时间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5、交班内容、形式及要求:

交班内容:

(1)口头和书面交清住院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分娩、手术、病危、病重、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手术前、手术日、抢救病人、特殊检查处置等病人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写出书面病室报告、护理记录,医嘱执行情况,各种检查标本留送及各种治疗护理完成情况。

(2)床头交班:查看危重、抢救、昏迷、大手术、瘫痪患者的病情,如生命体征、输液、皮肤、各种引流管、特殊治疗情况及专科护理执行情况。

(3)巡视病房:交、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检查病区清洁、整齐、安静、安全的情况。

(4)清点常备贵重、毒麻药、抢救药品及和其他医疗器械、仪器等数量,抢救器械保持功能状态。

交班形式:

(1)集体交接班:早晨集体交接班时,应严肃认真听取夜班报告,要求做到书面、口头、床前交接清楚,晨会可适当安排小讲评,提问及示教。布置当日工作或应注意的问题等,一般不超过15分钟。

(2)工作间交班:日班、夜班下班前均应互相进行口头、书面及床边交接班。凡重症、大手术后及病情有特殊变化病人必须床头交接班。

交班要求:8个不交不接

(1)衣帽、仪表不整齐,不交不接。

(2)本班工作未完成,不交不接。

(3)各种管道及输液不通畅,不交不接。

(4)危重病人床单位不整洁,不交不接。

(5)办公室、治疗室不整洁,不交不接。

(6)抢救物品不全或损坏,不交不接。

(7)相关记录不完整,不交不接。

(8)上一班及本班医嘱未查对,不交不接。

附:四看、五查、一巡视

1.四看:看交班本、看医嘱本、看体温本、看各项护理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有无遗漏或错误。

2.五查:查新入院、查术前准备、查危重瘫痪、查大小便失禁、查大手术后伤病员的各项处置是否妥善、及时、齐全。

3.一巡视:对重危、大手术后及病情有特殊变化的伤病员,交接班人员共同巡视,进行床旁交接,护士长必须提前上班巡视病房。

第7篇:护理管理工作制度-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每日医嘱处理后要对当日医嘱进行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2、处理医嘱要记录处理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3、医嘱执行情况班班查对,本班复查上一班医嘱执行情况。

4、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认为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再弃去。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三查七对。

三查:给药前查;给药中查;给药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或瓶装液)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好过敏试验,记录于体温单及医嘱单上;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血的有效期,查血液的质量有无凝血或溶血,查血袋装置是否完好。

2、取血时要仔细核对供血者及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型、血交叉配血结果、血液种类和及血量。

3、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及血型,无误方可执行。并签全名。

4、输血完毕应将输血交叉报告单记录单贴在病人病历中,并将空血袋送返输血科,至少保存24小时。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饮食卡,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五)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

2、查手术名称及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3、查无菌包内的灭菌试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有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六)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2、准备各类无菌包时,要查对名称、数量、消毒日期及无菌指示剂。

3、取回器械包时,要查对数量,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况。

第8篇:护理管理工作制度-执行医嘱制度

1、整理医嘱:长期医嘱应及时由医生整理,整理时在长期医嘱单的最后一条医嘱下用红笔划一横线,然后将未停的医嘱按时间顺序依次重整写在下边。

2、执行医嘱:

(1)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确认病人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无误后再执行。

(2)各种治疗(注射、输液、口服、穿剌护理等)的执行时间和执行护士签名,由具体操作者记录在医嘱执行单上。医嘱执行单由病区保管,一般保存1年,如有异议或纠纷延长保存时间。

(3)长期医嘱中各种医嘱有具体时间要求的,每次执行后在医嘱执行单或医嘱执行本上“√”并记录执行时间及执行者签名,由具体操作者记录。

(4)临时医嘱中各种常规或辅助检查、迁床、转科、出院等由处理医嘱护士签名即可。

(5)处理医嘱护士将医嘱转抄医嘱执行单或本上,经核查后方可执行。

3、要求:

(1)常规医嘱一般在上午10:00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2)医护人员对病人的一切处置必须写面医嘱,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时可先处理,后补开医嘱)。

(3)处理医嘱应字迹清楚、整洁、意义明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各种文件书写签名必须签全名。

(4)书写检查、治疗、饮食、护理常规等医嘱一律用中文,药名、用法可以用中文也可用外文。医生开写特殊医嘱后,应向值班护士口头交待清楚。

(5)病人进行手术或转科时术前医嘱或原来医嘱一律停止,在医嘱单上以红笔画一横线,以示截止,重新开写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6)护士执行医嘱时须经第二人认真核对,每天核对当日医嘱,医嘱班核对并签全名。护士长每周总核对医嘱一次。

总之,护理管理工作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只有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才能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提升医院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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